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4-17 15:06:15
网友您好:经了解洛阳惠祥置业有限公司答复:
1、凌宇犀地二期商品房合同签订正式交房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而2017年12月31日仅为预交付时间,房屋质量验收过关,且2017年底恰逢我市扬尘治理攻坚阶段,为响应政府文件要求,特将预交房时间推迟至2018年4月底至5月初。
2、阳台封装材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保文件执行,且遵循市场价格合理定价。
3、封装阳台是开发商应物业要求,结合一期交房经验教训,从外立面统一美观,质量有保证,防止业主长期不交房不封装阳台,导致上下楼漏水,引起纠纷等方面考虑的统一行为,符合装饰装修要求,不属于违约行为,无违约责任。
4、2018年12月31日为合同约定正式交房日期,2018年内不办理提前交房的,无需缴纳任何物业费用。商品房的交付流程有严格的规范要求,且所有费用的收取均按照相关文件依法执行,会有直属部门监管。
5、物业正常交房流程约定,可先验房再缴费办理相关手续。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