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会各界领导:
您好,我们是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杨湾村村民,我们村从2009年开始,由偃师市所属的乡镇划到洛阳伊滨新区,开始了大规模的开发建设,纯朴善良的村民天真地以为大开发能够带来幸福的生活,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说起来都是泪呀!
2011年,杨湾村两委和李村镇政府为了达到使村民尽快拆迁搬到小区的目的,公开向村民承诺,凡是拆了房子并尽快搬到小区的村民,在分房子挑房子之前,每个从1998年(那一年国家实行农民承包地三十年不变)之后没有分到承包地的杨湾村孩子,每一个补偿两万元,并写有承诺书(附后),盖有村两委的鲜红大印!忠厚老实的村民一看白纸黑纸写着,还盖有政府的印章,纷纷把房子拆了搬进小区,静等村里给没分地的孩子发钱。分房子前,有村民向村干部讨要这二万元,村干部以现在太忙太乱为由,分到了房子后再发。等分到了房子后,村民又讨要,村干部以没有拆迁的村民不同意为由,还是不发,反正就是找各种借口和理由,使白纸黑字盖有政府大印的承诺书变成了一纸空文!我们这些从1998年以后没有分到承包地的家庭,有的孩子都二十多岁,有的家庭有两、三个这样的孩子,地少人多,粮食不够吃,不得不开始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做小生意的生活,其中的艰辛不必多说,如今想着政府给了适当的补偿,谁知道却是水中望月,画饼充饥!
我村每个村民小组都留有经济地,从开发之后大都被征用,被征经济地的补偿款应该归该村民小组所有人共有,二、三队在组里人强烈要求下,已发放到户,可一、四、五、六队的经济地占用补偿款至今没发,询问组长后答复,村干部不让发,这难道也是一村两制?会哭的孩子多吃糖,不会哭的孩子干张望?
我村从开发至今近十年了,村民并没有得到开发所带来的红利,农民失去了土地,由安稳传统的农耕生活变为朝不保夕的打工一族,有些年龄大点的村民,缺少一技之长,就业更困难,六、七十岁了,还在干环卫工,住进了小区,虽然是干净了,可抬手动脚都是钱,以前门前屋后随手一把菜就能过两、三天,现在是没钱吃饭都困难,希望党和政府体谅群众的艰辛,把本该属于村民的钱发放到群众手里,席天天在电视上说“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村民都盼着这一天早点来到!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8-04-10 14:25:09
关于对土地延包后新增且未分地杨湾村群众补偿问题。该补偿款属于村集体经济,其发放需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杨湾村村民代表大会对此问题进行表决,未达成绝大多数意见,且杨湾村尚未拆迁完毕,集体经济暂未补偿到位,因此一直未发放。待2018年8月杨湾村启动整村搬迁计划后,再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议表决该补偿款发放的相关问题,争取早日解决此问题。
关于经济地补偿款发放问题。由于各村民小组的具体情况不同,需要召开户代表大会,达成多数意见之后才能发放。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