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3月购买的西工区涧东路与丽春路交叉口的名优雅筑六合院小区的12-2-1101号房,姓名电话物业和置业公司都有留存,可进行查询,属于一手现房,因银行额度紧张,2018年2月放款,3月交付使用,目前尚未装修,经了解该房屋露台未封闭,未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执行,问题如下:1、未封闭阳台或露台,按照国家规范应在室内安装推拉门,目前开发商明显未安装推拉门,请住建委查询相关法律,开发企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2、在全屋未完全封闭的情况下,竣工验收时是如何通过室内环境检测的,请住建委部门查询其室内环境验收档案,并影印公示。3、据我了解该露台未封闭是该栋楼(12#楼)的共性问题,不是我一户的问题,请住建部门进入该小区落实查看。如该开发企业存在上述违规情况,请住建部门责令该开发企业主动联系全楼有上述情况的业主协商解决方案,保护老百姓切身利益,杜绝开发企业偷工减料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予以纠正。请住建部门对上述3个问题落实后逐一答复。确定其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4-12 16:05:48
网友您好:
经建委设计科核实:六合院2#楼住户投诉的阳台推拉门问题,我们查阅了原审查图纸 ,该图纸由河南省建筑设计院设计,设计图纸通往露台有推拉门TLM-2,设计满足规范。
名优雅筑开发公司反馈:12号楼全部是现房销售,客户购买商品房时对房屋结构及室内的状况已了解。由于考虑到业主后期装修,防止碰撞,故未安装推拉门,在客户看房过程中也明确告知了客户。针对该业主提出的问题,如需要露台处安装推拉门,开发公司将尽快为其安装。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