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月6日清晨骑车行至李成路中州路口被路上的坑绊倒,这个坑横在路面占道宽度一多半以上,没有路灯照明,没有任何围挡,没有警示牌,没有警示灯,任何安全措施都没有!坑里还有杂物!导致我门牙摔断,下巴缝了十几针,右手中指骨折,双腿於肿,现在已花费数千元。经发帖提问,洛阳市住建委答复该处是轨道公司施工造成,让我向轨道公司反应情况,https://people.lyd.com.cn/que_info.php?qid=20180320112833363,请轨道公司予以答复。
回复部门:轨道集团 2018-04-09 15:33:21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洛阳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关心和支持。
该路段为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塔湾站车站外热力改迁位置,由于当时需要对路面进行修复,未及时对修复处进行全面的围护,该处已于3月份修复完成;目前已与伤者见面沟通,病人的伤势已经恢复,医药费正在确认发生数额,同时医药费由我方负责解决。当事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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