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3-30 15:17:32
洛阳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答复:九鼎中和湾9、10、11号楼项目,2010年响应市住建委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号召,为住户安装了太阳能集中热水,并赠送了电辅助加热功能的室内机(单机售价2000元左右),未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2010年9月份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通过试运行合格,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并于2010年12月通过了市住建委的验收,2012年2月通过国家验收。
9、10、11号楼项目2010年11月15日通过五方验收,2010年12月31日住户陆续办理收房入住手续,太阳能热水系统与主楼同步移交物业公司管理。但使用后结果显示,户内热水温度不够理想,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目前该设备已安装多年,出现了很多问题,现已无法联系到厂家及售后,设备难以恢复正常使用。同时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中会产生运行、维护及管理费用,因户内无法安装计量设备,故物业公司亦无法向住户收取费用。但因我们赠送的用户室内机具有电辅助加热功能,故在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开启的情况下,用户可以通过电辅助加热使用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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