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8-03-19 09:14:31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此行为系刘店村刘店街环卫工私自点燃垃圾,违规操作。现已由乡建中心对涉事环卫工进行批评教育,确保不再出现私自焚烧垃圾行为。
刘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