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我小区人家问件事,我市低保人员住院后医疗费和医药费是怎么报销的,具体步骤怎么走。
请回答!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8-03-27 09:16:16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与保险公司签订低保对象二次报销的医院:在低保对象住院缴费时携带身份证、低保证向院方说明患者系低保人员身份,结算费用(低保对象的二次报销)在所住医院直接“站式”结算。
2、未与保险公司签订低保对象二次报销的医院:低保对象出院,经医保报销手续后,携带身份证、低保证、住院花费单据(原始票据)到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报销。(地址:涧东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联系电话:63110257)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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