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02-25 15:20:21
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经调查,1、南苑花园小区物业仅抄取总表,业主用表由物业公司抄取,造成总表与业主用表总和之间产生有电损、水损,此损耗由小区使用人分摊。2、小区内的电子广告牌安装有电表并每月缴纳电费,不存在该业主说的广告牌电源接在公共电源上的情况。3、物业服务仅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公共秩序等进行维护不包含个人财产的管理。南苑花园物业管理处门卫值班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公共秩序维护员定期对小区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如有疑问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379-67825882
孟津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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