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证(洛阳市廛河区荣森绿色家园的房子),在二手房交易中,国土局不给过户,说开发商的问题,那么开发商的问题关乎我何事?开发商有问题为何可以建房卖房?开发商有问题为什么政府给办理合法的不动产证?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回答一下,怎样解决,难道我手里的证没有法律保护吗?没有交易自由的权利吗?我一老百姓买房子怎知他开发商是否有问题?出现各种问题是我造成的吗?不能把责任推给无辜的老百姓啊!我要生存啊!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02-09 15:46:48
网友你好,因荣森绿色家园1号楼2号楼土地超地界,开发商补办手续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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