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02-08 15:05:20
网友你好,根据相关规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现房产所有权人应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提出申请的,现房产所有权人需要在申请中注明原因)办理分割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产对应土地的权属来源资料及宗地图;
3、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是依申请登记原则,需权利人主动申请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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