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居住在大学城绿园小区(理工学院家属院)的外来务工人员,夫妻两都已办理了居住证。2017年11月小孩在新区妇幼出生。在去给新生儿办理社保时,洛龙区社保工作人员要求社区出证明,证明小孩在此居住。在大学城社区,社区主任要求绿园小区开证明,然后他们盖章。但绿园小区是理工学院家属院物业属于洛阳理工学院管理,现在正值寒假,学校负责开证明的部门已经放假。在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她仍然要求必须物业出证明。证明无非要证明我一家三口长居于此,在向社区出示了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后,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居住证也有可能是假的啊!这是在办事的态度吗?如果连派出所出的居住证他都认为是假的,那岂不是我拿着身份证也有可能是假的,那么什么样的证件他们才能认可?
一个小小的证明,证明一个出生刚两个月的婴儿在自己家里住怎么就这么难?我夫妻二人长居于此,有房产证,有居住证。生了孩子却还是不能证明孩子在这住。如果居住证都不能证明我们在这儿居住,为啥还要办理居住证?社区的工作人员认为居住证都是假的,那么我实在不清楚在他的眼中,什么样的证件才是是他认可的。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8-02-09 10:21:30
网友您好:
经了解,社区工作人员已详细告知诉求人新生儿社保办理流程,目前该证明已办好。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关注。
学府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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