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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百汇城不动产证交房数年不办理

    洛阳百汇城交房数年,未给业主办理不动产证,开发商一直对此态度模糊, 此前看到政府部门回复说“百汇城小区已列入2017年洛阳市中心城区城建领域信访稳定及历史遗留问题,已交洛龙区政府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处理。”

    既然是2017的历史遗留问题,请问政府何时能够解决,能不能给广大业主一个清晰明确的解决方案!!!既然开发商违规,在一期不动产证办理以及部分业主房产因开发商原因被法院查封的问题没解决的情况下,没为什么还允许开发商继续建造售卖二期的房产,是谁在为他们提供保护伞,是谁在不断挑战老百姓脆弱的神经,不断加剧老百姓的不信任!!!

    网友469586 2018-01-31 评论3 浏览5333 编号 20180131170112239 [洛龙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8-02-01 17:45:38

网友您好:
       关于一期不动产证办理问题。经了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是依申请登记原则,因此,需要开发商主动申请才能办理,开发商只有取得了不动产首次登记,才能将所有权转移至个人名下。如开发商不申请、不履行其义务,购房者可依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通过司法程序,强制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一期部分房屋被法院查封问题。经了解,买方交的购房款和开发公司开具的房款收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买卖房屋真实意愿的表达,从形式上来讲,已构成经济合同的要件。诉求人可据此向开发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如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建议诉求人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司法机关解除查封,追究开发企业的违约责任。
        关于百汇城二期房屋预售问题。经了解,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诉求人可持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的证据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察大队据实举报,举报电话:63205037。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关注。
                                           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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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重点在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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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规销售必须得举报,不举报就没得人监管,那监察大队干脆改名叫举报大队得了,百汇城售楼部天天开张,房管局网站公布有是否准许预售,再不济百度搜一下,一堆的二期销售广告,这还要举报人提供举报,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1 +1 回复

  • 推诿,扯皮,谁真正为老百姓做主呢?谁真正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呢?谁会给老百姓办事呢?我们的希望和指望寄托于洛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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