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8-02-01 17:45:38
网友您好:
关于一期不动产证办理问题。经了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是依申请登记原则,因此,需要开发商主动申请才能办理,开发商只有取得了不动产首次登记,才能将所有权转移至个人名下。如开发商不申请、不履行其义务,购房者可依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通过司法程序,强制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一期部分房屋被法院查封问题。经了解,买方交的购房款和开发公司开具的房款收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买卖房屋真实意愿的表达,从形式上来讲,已构成经济合同的要件。诉求人可据此向开发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如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建议诉求人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司法机关解除查封,追究开发企业的违约责任。
关于百汇城二期房屋预售问题。经了解,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诉求人可持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的证据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察大队据实举报,举报电话:63205037。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关注。
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