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洛龙区翠云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处东面的“悦森温泉生活馆”,在康城逸树小区西侧楼群G5、G6、G7、G8间建“温泉中心”,在G8住宅楼二楼西房增修配套的餐饮,其南面的墙外有3个排烟排污口,其西边有一个排烟口(直径为80cm左右),且在G8楼南外增开天燃气管道(已安装气表等,但还未接通主管道),天燃气管道裸露在外,一旦失火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公布,于2016年1月11日起施行,其中:
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备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报经有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查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排放大气污染的。
(二)通过逃避监督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因而,在居民楼内开餐饮业已属违法,哪个职能部门还敢审批,若天燃气管道破裂和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进入不了现场进行扑救,将会给本居民千余户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和生命代价,后果不堪设想。
此餐馆正建,餐饮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批、消防审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这些手续办了没有?康城逸树小区居民请职能部门说明,大家一致呼吁有关职能部门立即关闭此正建餐馆,还安宁于民,大家期待结果。
回复部门:应急管理局 2018-01-08 08:40:24
网民您好:关于诉求康城逸树小区住宅楼内建“温泉中心”、配套餐饮及增开天然人管道事情,应有住房建设委员会部门负责。电话:63938351或63318171。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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