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路中信18-2小区2012年建成,性质为棚户区改造,物业费0.9元/平米,作为业主有权知道收0.9是啥标准,相对应的服务标准又是什么样的?1、机动车辆随处停放,新盖的非机动车棚是给废旧车辆用的?充电桩利用率不足1%!2、5单元门口不在小区里,门口内、外通道每天都被车辆占用!电梯质量差动辄故障,每天都有电动车乘电梯上楼充电!3、楼道电梯卫生差,照明不合格,有次电梯故障改走楼梯那黑的根本不敢迈腿。4、物业费收支不透明,养着几元大将低效不作为无人监管!交9毛钱的物业费享受2毛钱的糟心服务,如此不对等的交易,请问换了你们愿意吗?在不远处的中弘卓越收1.1元/平米,2毛钱的差距物业管理是天壤之别!请相关部门实查并给予实质说法,切勿敷衍了事!如果18-2物业管理没有质的改变,作为业主坚决不交物业费!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7-12-28 09:14:5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收费标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是要做到公示的,关于物业费收支情况是否公示的问题,《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公示要看《服务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已经向物业公司下发《信访交办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按《条例》规定,将收费价格、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等事项进行公示。
涧西区物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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