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非法捕捞队现在仍然天天夜晚零点以后在洛浦公园彩虹桥段的洛河里电打鱼,许多市民都见到过!甚至有市民在百姓呼声网上看到这条新闻后,专门抽出一天的夜里去这个地方看,就随意去了一天都能见到这只非法捕捞队在河里电打鱼、包括整车整车的往外拉鱼出鱼都能见到,市民们随便一去就能见到的违法犯罪行为。请问为什么相关责任部门都在干什么?为什么这支捕捞队没有被执法?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回复部门:农业农村局 2017-12-14 08:44:52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注、支持、监督!就你反应的问题我们的执法机构在依法办理中。让我们一起行动关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共同关注、共同监督、检举违法行为。下面是我局近期网友关心的情况予以告知,希望大家监督:
从12月6日起,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上 所发“洛浦公园河道里有人非法电打鱼人为破坏生态平衡”,针对洛河城区河流尤其是洛河电鱼非常猖狂,严重破坏生态平衡,要求严厉打击的帖子,非常中肯。我们看到帖子后非常感动,真诚感谢您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
市农业局领导非常重视您反映的情况,12月6日下午责成市渔政站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您举报的地点开展巡逻和执法管理行动。经过连续几天的巡查,于12月11日出动人员对事发场所进行检查和执法,现场暂扣电子称1台,没收网具粘网1510米(14条),地笼和虾笼18个,并对当事人李某立案处理。鉴于我局承担了全市城区河流将近200公里里程的巡逻和管护,渔政执法力量有限,而非法捕鱼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没有规律,造成执法难度大,执法效果未能达到您的要求。近期我局将要求渔政执法人员增加巡护巡查频度和范围,提高执法效率、水平,充分发挥110的联动功能,严厉打击电鱼行为。同时我们要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广大市民保护渔业资源和环境的意识,大家携手共同建设文明洛阳、和谐洛阳。
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的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感谢你对农业执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监督!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偷、毒、电、抢、炸属严重违法和刑事犯罪!
欢迎监督我们的工作。当你看到和发现该五种情况立即报警110,请警察依法办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