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7-12-07 11:24:09
网友你好:
关于你提到的公租房申请问题现答复如下:
诉求人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我办无法了解其详细情况。请诉求人与我办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后并给予解答。
外来务工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缴纳过社会保险;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填写《洛阳市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新就业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劳动(聘用)合同、学历证明、等。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等。
若要了解相关政策可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查看相关规定,或电话咨询市保障办:63271963。
网址:http://www.lyzbj.com/index.html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