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11-30 10:34: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1、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 号) 之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 号) 其附则注明:
身份证明是指: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3、《居住证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发布,已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洛阳市125号令规定2016年2月15日实行办理居住证,外地人员在洛阳市入户车辆可以前往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