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7-08-09 15:36:28
网友:
您好!针对你反映的黄河孟津水域存在违法电鱼的问题,现将具体调查落实情况答复如下:县渔业办办接到您的诉求后,渔业办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县渔政执法大队加强渔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捕捞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县渔政执法大队对黄河孟津水域辖区各村庄进行摸排调查、电鱼水域主要在西霞院大坝东至扣马村西之间区域,电鱼人主要来自与铁谢、霞院、雷河村等附近村庄以及河对岸吉利区、孟州市附近村民。上下岸地点有铁谢渡口、西霞院渡口、黄河大桥下方河边处。二、摸清情况后,渔政执法大队在河道边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公告、并和上述村庄村委联系,深入各村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出动宣传车。 三、根据调查情况、渔业办召开班子会议成立打击电捕鱼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孟津县渔业打击电捕鱼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做到宣传有力、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到村、码头、船头是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争取渔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强化联合执法,保持打击非法电鱼行为高压态势,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合理利用渔业资源。 3、建立机制,形成常态。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执法工程中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查处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电鱼捕捞,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捕捞行为。四、渔政大队在接到网民信访后,立即对黄河孟津水域开展宣传和打击活动,责令停放在岸边的船舶所涉及到电鱼设施全部拆除,并要求其今后不得从事电鱼活动。截止目前,已经拆除电鱼设施五套。今后我办将联系相关部门,建立长期有效联合执法机制,按照渔业法和河南省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规定,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捕捞行为。 孟津县渔政执法大队举报电话:65136005
孟津县渔业办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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