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天上午在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税二号窗口缴纳房产契税,工作人员按照房屋总价减免2%计征纳税总额,但是昨天(2月22日)下午,我同事在七号窗口,是按5%减征的,我们都是二套房,请问减征的到底是多少,具体条文规定那里可以查到!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7-02-23 21:32:10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欢迎拨打12366—2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税收政策。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拨打12366—2服务热线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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