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购买了由洛阳中信重机房地产开发公司(现洛阳盈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建设路238号(中州路和建设路交叉口以东)的矿谷新村谷-16房产,房产于2005年交付,并于2009年办理了房产证和界定卡,可是土地证至今未见,咨询开发公司答复说“由于中信重机公司改制,造成土地证大证上的公司名称与现公司名称不符,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暂时无法办理分割办理土地证,现于2016年开始与市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方案,暂无结果,且时限无法确定”。请问房子都交付12年了,还有什么问题没法解决?害怕国有资产流失,就要老百姓牺牲自己的权利?物权法的出台,和不动产证的换发难道还解决不了此类遗留问题吗?问题何时能够解决,能给个具体的、合理的、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日期吗?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02-13 16:03:22
根据不动产登记证政策,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不再单独核发,购房人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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