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6-12-29 09:48:0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教育局调查反馈如下:2003年我县为巩固“两基”成果,逐步普及高中教育,实现“建教育强县”的目标,新安四高教学综合楼工程经公开招标,于2003年7月10日开工建设。因县财政拨款不到位,经向上级请示,向社会募筹建设资金。截至2015年底本金已全部偿还,剩余部分资金县教育局正在积极协调解决。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0
-
网友58684
2017-01-04 15:33:36
我有四个问题问有关部门:一,这么长时间了,新安县教育部门算没算账,掌握不掌握具体欠了多少人,总计多少息?二、从2015年底把条子收回到现在两年了,在没有任何说法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给当事人补办有关手续?三、政府部门具体运作到哪种程度,遇上什么困难,能不能打开天窗说亮话,及时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把群众放在一个对等的地位?四、年关将至,能不能想想办法,先兑现一部分,让群众先过年?
顶+1
踩+1
回复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