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教育局对今年8月份招聘的教师,8月28日交档案,8月30日分到各学校上岗,当天准备工作迎接新学期开学,9月1日开始上课。至今已上班几个月了,也没有给开工资,每月多少工资都也不敢问。现在,又要让这些今年新聘的教师把入职编制表上的日期写成11月1日,要求晚填2个月的入职时间。这是何意?是不想给这些教师开工资还是你们把这几个月的工资给挪做他用 ,贪为己有呢? 校长给这些新聘教师做工作解释说,9月,10月这俩月就算你们来到学校先感受下气份!不算1年的试用期内。有个别人问教育局主管领导,答复说就是这样定的!。。。。。。。这些通过市人社局招聘的教师 ,涧西区教育局就可以任改相关政策规定吗?就可以不执行劳动法吗?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6-11-21 14:50:45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已交涧西区教育局,涧西区教育局反馈:教育局高度重视,涧西区2016年公开招聘录取的事业单位人员正在统一办理入编手续。感谢您对涧西区招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涧西区教育局政工科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6222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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