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姜世强,我一直的在温州打工的,我在温州交警三大队上班的,今天我让我们民警查了一下我的驾驶证,我傻眼了,驾驶证被扣了8分,我想我从来都没有开过车怎么会被扣了8分呢,在我们三大队经查询我更晕了,是在洛阳被扣的,而且被处理人是一个叫刘中华的,我根不认识此人,还有一个叫徐万霞的,这两个人我根本的不认识,而且他们没有我的任何证件我本人也根本不在现场不知道过单位是怎么处理违章的,我们都是交警部门,难道处理违章不一样吗。就是刘中华豫C72P05和一个叫徐万霞的人车号为豫CSX059的,我不知道他们用什么办法让你们宜阳交警大队把我的分给扣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6-06-30 08:47:32
尊敬的网友您好: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豫C72P05号牌车辆显示处理机关为宜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15时16分,处理交通违法为不按导向行驶,违法记分2分。为方便群众异地处理交通违法,我市交警支队将各县区大队违法处理口令下放到市区各交巡大队,关于该起交通违法行为,宜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与您取得联系并解释。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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