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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人才服务中心领导:
以下是2010年招聘公安文职招聘简章中的原话:
六、工资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个人工资福利标准及收入分配办法按照文职人员技术保障类岗位、辅助管理类岗位、行政事务类岗位分别对应洛阳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聘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待遇执行。
但实际上政府购买岗位的工资在2013年7月份已经调整,并且调整幅度很大。但我们对应洛阳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聘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待遇执行。也不知道现在对应到哪里去了?所以说我们都是按照政策在说,不是平白无故在要求涨工资滴。也许是我们水平太低,看不懂对应是什么意思?
所以不要再把这件事推给公安局了,没意思。你们是招收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是你们解决的,公安局只是用人单位。
岗位 对应 招聘 工勤 福利待遇 聘用 文职人员 工资 文职 购买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1-08 16:17:15
你好: 根据与市公安局签订的协议,市人才中心每月均按时、足额为公安文职代发工资,公安文职待遇的调整需市公安部门协调落实经费,请您向市公安部门反映待遇调整的问题。 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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