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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举报水利局安饮水招投标存在不当地方

    8月16日偃师市水利局公开举行关于2013年度农村居民安全饮用水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我公司本着“造福偃师人民”“健康偃师人民”的宗旨积极参与。但整个招投标活动存在一系列涉嫌舞弊行为:一、开标时间无故延后一小时,就是为了给某投标企业迟到延误时间;二、开标过程中,监管领导不断和投标企业私语、交流,明显违反招投标法中“公平”、“公正”、“公开”之基本原则;三、明显不按照业主规定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规定评标,该工程是国家财政出钱的惠民工程,但是在违反评标办法的基础上,造成高价采购,涉嫌浪费国有资产行为(是否有个人牵扯进去现在还不得而知)。相关的证据和过程我们已经书面递交偃师市财政局主管纪检方面的领导、水利局纪检领导和本次招投标的代理公司,但是担心事情得不到公开的解释和答复,特恳请市长信箱关注此事,我们愿与为偃师市的惠民工程做贡献,同时也愿意为偃师市的廉政工程做贡献!

    整个招投标活动,监管领导一直在和某投标企业代表交流, 主席台上领导一直窃窃私语,春风满面,实在有失身份。为严正偃师市清正、廉洁、务实的形象,恳请市长过问一下,给我们这些外地的企业一个参与、投身偃师市健康创建的机会!真心祝愿偃师市明天更透明、更美好!

    游客 2013-09-10 评论0 浏览1801 编号 20130910152110284 [偃师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3-09-10 16:13:28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偃师市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标编号:HNWXLY(2013)074)的招标事宜,是在市人民检察院、审计局的监督下,从“偃师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采购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最终确定由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013年7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8月16日开标,市人民检察院、纪检委、审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一、关于延时开标问题。该项目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为8月16日9:30,投标单位9:30前均已签到完毕并递交了投标文件。之后,招标代理公司未接收任何单位的投标文件或补充修改说明。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用于资格审查,但大部分企业递交的原件未列清单。为避免混乱造成企业原件遗失,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招标代理公司要求未列清单的投标企业现场补列清单。由于企业较多,造成开标延时。
    二、关于现场交流问题。开标过程中,监督人员需现场核实投标代理人身份和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并就相关问题向投标企业代表进行询问,属正常工作范畴。
    三、关于评标办法问题。此次招标分四部分,其中管材分A、B、C三个标段。
    1、A标段。递交此标段投标文件的企业共3家。经资格审查,其中1家未通过。由于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标段废标,招标失败。
    2、B标段。为防止投标企业不平衡报价,以不合理的低价中标,故评标办法中明确规定:“如有明显不合理报价的,可酌情扣分;特别严重的,按废标处理。”因此,报价低的企业不一定得分最高。经评委认定,河南荣光管业有限公司报价不合理,酌情予以扣分。
    3、C标段。河南荣光管业有限公司C标段报价为2703.22元,其报价不是最低,得分也不是最高。
    本次招标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进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出最终评标结果,不存在“违反评标办法、高价中标”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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