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日我们一行5人上午从隋唐植物园正大门准备到园内取景拍婚纱照,但是在大门口处一女性管理员不让我们进去,她说植物园有规定,为了避免把植物园的植物踩坏故园区规定拍婚纱照的不允许进入,但是当我们发现里边已经有一对新人再此拍婚纱照,并提出质问后她还是不让进,说什么人家有什么影楼的证件,必须要有证件才能进去,在我们再三保证不会破坏园内任何花草树木后还是不允许,于是就问她为什么不让进?园方的规定在哪?大门口上的指示牌为什么没有写上这些规定?谁知该管理人员直接说她说的就是规定,听闻此言我就说你还是法律呢,她说我不是法律,说不让你进就不让你进,于是我也一时气急说到既然没有把规定写出来还放个牌子干嘛,要不我直接把这个牌子扛走算了,此时由于声音较大另一个男的出现问原因,我把情况告诉他,他问我是那个影楼的,我说我不是影楼的,是我们自己组织前来拍婚纱照的,他说主要是因为植物园和一个影楼签订有协议,非协议影楼拍婚纱照不能进入,并对我说,要不你去北门把,那边让进,无奈我只好离开。
请问?1.隋唐遗址植物园属于市财政资金建设,为保护地下遗址及增加市民休闲观光而建,是什么人有权利单独和别的婚纱影楼签订协议,限制其他拍婚纱照的进入,这其中是否有收取过对方费用,如果有,那么请问用在什么地方,如果没有,请问凭什么签订这份垄断协议?
2.如果是正规协议,为什么不见门口指示牌上有告示?又为什么正门不可以进而北门可以进?
3.害怕拍婚纱照进去破坏园内植被,那么协议影楼的人进去拍就不会破坏植被了吗?没有见任何管理人员阻止他们在草坪上拍婚纱照?
为了养家糊口,每个人拥有一份工作都不容易,对此我也对大门管理人员说声对不起,那天我说话重了,不希望基层的管理人员有任何人受到处罚,但是如果有人触犯了法律,胆敢以侵犯大家的利益来满足自身利益的话,我希望这些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法律其不是变成一纸空文或一个天大的笑话了吗?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13-07-30 15:22:24
网友“guest”: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由于植物园环境优美,一年三季有花、四季有景,每天都有来自洛阳市区及九县六区婚纱影楼拍外景人员入园拍照。他们为了拍摄到最佳取景效果,对绿地、花草树木造成不同程度毁坏。为了避免此类现象,我们对营业性影楼进园拍摄外景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苗木损坏补偿费),并发放入园证,按照我们的管理要求由北门进入进行外景拍摄。
2、经常有一些热心游客市民也向我们提出过建议,因看到婚纱摄影拍照人员乱进草坪、花坛,攀折花枝树木等现象,希望规范一下他们的不文明行为,因为他们是营业性质,对损坏花木作出一定补偿也是应该的。
随着植物园的知名度提高,吸引了越来越多洛阳市民和外地游客前来赏花游园,无形之中加大了园区管理难度。植物园尽最大努力对园区进行日常维护,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也希望广大游客文明游园,同我们一起像爱护自己家园一样爱护植物园。
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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