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我在万达广场的巴黎风情婚纱摄影预交了4000元婚纱照钱,之后他们的接待员态度非常差,我实在不想在他家照了,所以要求退钱,他们说钱不能退,交了就不能退,婚纱照没照,态度又很恶劣,为什么不能退钱?难道4000元钱就白交了。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2-07-11 10:26:08
在接到消费者的申诉后,涧西分局南昌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申诉人了解情况。经调查,2011年11月24日申诉人向广州市场工商所申诉,要求被申诉方(巴黎风情婚纱摄影店)退还预收的4000元婚纱照费用,在工商所调解过程中,申、被诉双方发生肢体冲突,110民警到场才平息事态,调解无果而终,双方表示走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此次申诉人所持的会员手册(会员手册是被申诉方与消费者之间的收费凭证及权力义务约定)上显示定金100元,余款4000元已付清,但会员手册付款人栏内的签名不是申诉人本人,据该影楼负责人介绍,付款的不是申诉人,如果该店将钱交给申诉人,那么万一付款人到店内拍照或挂失时必会引起新的纠纷,该店负责人已告知申诉人,只要是付款人(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场同意,他们会将所有款项如数退还。
工作人员将调查情况如实反馈给申诉人,向其讲解相关的消费政策,告知其被申诉方的行为并无过错。申诉人对此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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