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为了方便70多岁的老母亲和儿女们联系,也方便解决我们做儿女对妈妈身体的担心,妈妈到中国电信洛阳青年宫营业厅买了一部老年手机。原想会方便我们春节时候的急需,可谁料想恶梦从此开始。只用了两天手机就死机且再也不能用了。到营业厅联系后,说我们要一直等到春节后售后上班才能联系。无奈等到节后交涉,说是不能退机,因为过期了。然后通知我们自己想办法和售后联系。送去之后,说要等。半月多后,通知我再次去,说要返厂。有过半个月,通知去拿。结果只用了半天,就又坏了,并且是同样的毛病。又经过多次交涉后,我们没办法,又送售后。售后又说放在那里检修。经过半个多月后,说是还得返厂,叫我再去办理。连续4-5次,我们不得不花费上百元的交通费,并且多次请假去办。我们送去后经过半个月后,有通知我没见着我的保修卡。叫我想办法弄个保修卡复印后送去才能办理。我实在没有精力和时间去办了,我感觉受骗了,有心想放弃了,但母亲觉得亏得慌。我不知道谁能替我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2-03-19 10:19:19
在接到消费者的申诉后,我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客服部,要求其立即与申诉人联系并调查处理此事。
3月21日中国电信分公司客服部反馈了事情的处理情况。经客服部工作人员核实,2012年1月,申诉人在该公司青年宫营业厅办理“2010卡”并购买了“广信CF300”手机一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死机”等故障,经售后检测确属手机故障,已为申诉人维修过一次。按照手机“三包”相关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应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规格同型号的新手机。目前,申诉人购买原手机只维修过一次,尚不符合换机标准,该公司售后已将手机返厂,如二次维修后还不能正常使用将按“三包”规定执行。
该公司从提高用户满意度考虑,给申诉人赠送三个月的套餐功能费,并准备了一部备用机,申诉人表示如有需要会到营业厅领取备用机,对处理结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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