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反映】
家住偃师市的姬先生:我是一名癌症患者,每年6月10日,都向社保局申报特殊疾病门诊,往年,拿着社保卡可以购买普通药品,可今年申报之后,我发现只能用社保卡购买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内的药品了。我想了解一下,这是新的规定吗?
【记者采访】
19日,记者将姬先生的问题反映给市社保局医疗监督科。相关工作人员称,我市的特殊疾病门诊政策一直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调整洛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政策的通知》(洛人社〔2012〕115号)执行的。
“申报特殊疾病门诊的居民,持社保卡可以到定点医院和药店购买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内的药品,其他普通药品无法购买。”该工作人员说。
同时,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在我市特殊疾病门诊病种中,新增加重症肌无力,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I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耐多药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苯丙酮尿症、非小细胞肺癌、胃肠间质瘤等10种疾病从特殊疾病门诊病种中移出,被纳入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目前,我市特殊疾病门诊保障疾病共有57种。(洛阳晚报记者 范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