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180323162948267

洛阳三院骨科能否为我补开病例假条

网友504448

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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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底,被电动车撞骨裂。大概过了3个多月骨头愈合的比较好,脚部血管还不通(脚下垂一会就肿胀),神经也很痛。无法行走,18年2月底脚部不肿,能行走但是还是疼。到三院骨科找大夫给看了后,大夫说因为我半年没行走,脚部肌肉萎缩,筋肉粘连所以走路会痛,建议我多活动,活动越剧烈越好,这样加速血液循环会好的快一些。到家后在活动时向上蹦了一下,当时脚就肿了,脚趾根部的筋都肿的很厉害。导致无法行走,直到今天在脚趾不使劲用脚掌才勉强可以走路。又休息一个月损失至少4000块,请病假还能开1000多的工资。本也没打算投诉,给我开个假条我少损失点就好。到三院怎么说都不给补开假条。如果能行走何必到月底来补开假条,这问题难道医院没责任?

  回复部门: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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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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