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上学我在涧一拖22街坊26-2-303租了一间房,按照洛阳市热力有限公司的通知规定,热力费只能按年度交,我于2017年11月9日在洛阳银行交款全年的暖气费660.20(见图片)。现在孩子不能坚持,我只好退掉租房。2018年1月9日我到热力公司申请了关闭阀门,热力公司派员工张某关闭了该房间阀门(见图片)。但接下来找热力公司办理退费,它却拒绝商谈且一分不退我余下的取暖费。
依据热力公司通知,收费是按从11月15日到3月15日约120天收费,合每天5.5元。即使不提热力公司从供暖第一天就贴出公告由于管道破裂的故障延期开始供暖,那么,从11月15日算起到1月9日,我也只最多是用了54天暖气合297元,阀门关闭后余下66天的供暖,折合费用363元热力公司显然应当退还给客户。
热力公司胡乱答复客户,坚决一分不退,“拾到蓝里就是菜”的经营方式,毫无公平可言,百姓只好每天投诉。。。
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18-01-18 15:51:26
网友您好!
首先,采暖费的收取我公司严格按照市发改委价管科的相关政策执行;对于分户控制的用户,采暖费的收取是按整个采暖季来收取的,即使在其他城市对于分户控制的采暖用户也没有按天收取的;住户可选择当下整个采暖季使用或不使用暖气,不能选择按天部分使用,如使用就要足额缴纳整个采暖季费用,不使用就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如居民对该政策有疑义,可向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进行咨询;
另,经核实,不存在您反映的“供暖第一天就贴出公告由于管道破裂的故障延期开始供暖”的情况,对该小区我公司11月12日就已低温运行开始供暖,11月15日我公司收到电厂通知,由于一台锅炉出现故障,导致电厂出口压力受到影响,我工作人员也第一时间在该小区贴出通知(也就是您反映的11月15日张贴“由于管道破裂的故障延期开始供暖”的通告),告知广大居民相关情况,11月15日白天电厂工作人员积极调试抢修,与当天傍晚就已恢复正常,经过检测,此次电厂的锅炉故障,未对该小区11月15日白天的供暖指标和数据有影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