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8-01-15 11:06:30
网友,您好!
经调查, 根据《洛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及洛政〔2016〕54号文件规定,经测算按实拆建筑垃圾量收取(每立方米50元),包含垃圾收集、运输和垃圾场的垃圾处理费。业主若不产生额外的建筑垃圾不收费。我所对小区物业提出批评责令其立即改正严格按文件标准(每立方米50元)收费。诉求人可执相关票据、证据到该小区物业公司核实,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文件收费,对已收的垃圾处理费将多退少补。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电话:63926903。
高新物价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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