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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本人今年4月份在洛阳高新区君悦蓝庭购商品房(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均已拿到),由于本人在郑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开具房产信息证明,请问到哪个部门开此证明?具体需要什么资料?请详细说下,谢谢!
房产信息 证明 蓝庭 首付款 开具 发票 需要 公积金 商品房 购房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12-12 10:52:46
网友你好·,你应到洛南行政大厅二楼住建委保障房窗口出具“无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证明,再到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出具“查档证明”。 查档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可以代办,代办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被代办人身份证,申请档案查询不收取任何费用。 住建委保障房窗口电话:63917625 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电话:6391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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