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空置房怎么界定?如果是租了一直没用算吗,需要交垃圾处理费吗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17-11-28 09:20:51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受理:1.依据《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 总表转供水居民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总表管理者在收取水费时同步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并按照现行水费缴费方式和缴费周期,在缴纳水费的同时按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2.商务楼的业主属于总表转供水用户,业主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由总表管理者向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数据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后由总表管理者在收取水费时同步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3.总表转供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仍由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收,有问题可咨询所在区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区环卫局)。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市征管中心电话:69997569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问题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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