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新区妇幼康复科住院被主治医生告知报销比例下调到百分之十,比国家规定的底的太多了。然后去问新农合的人员,人家说没通知说降低报销比例。我想问问这是为什么?原来还好好的,现在为什么不按规定报销?医院是不是把国家补助的钱拿走了,给百姓一个说法。这种违法乱收费现象是不是该查一查了?再没人管的话,病都看不起了……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7-11-24 16:58:17
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委高度重视,责成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就您所反映情况进行调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属于洛阳市医保定点医疗单位,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对于参保病人,出院时按规定给予医保基金统筹支付。该中心为三级医院,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为900元,小儿450元,报销比例合规医疗费用在900一4000元报销53%,4000元以上报销72%(自费项目除外),从没有下调至10%。
按照《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社会保险康复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人社〔2011〕124号)文件规定,对于小儿康复治疗项目支付范围只限于9项,2016年国家人社部发〔2016〕23号通知,新增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除此之外的项目医保不予统筹支付。
康复科在收治病人住院时,会详细告知家属所用诊疗项目及药物的医保类别,并让患者家属签署自费告知书,明确告知家属自费项目不能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经家属同意后才予以使用。该患者系2017年11月24日当日入院,本次治疗刚刚开始,还未进行出院结算。
洛阳市卫计委
我委工作人员于11月27日上午9:20分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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