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苑提前让交保证金,你们答复说是口头宣传,已经批评!万鸿苑违法惜售偷偷销售你们说是口头宣传!万鸿苑搭载销售你们还说是口头宣传!哪有那么多口头宣传!他们吃饱了没事干了吗?!实际上不用想,是不是在愚弄老百姓,不是吗!!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7-12-01 16:12:25
网友您好
我局保障二科已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告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认购条件及认购程序,诉求人已了解相关情况并提交申请。
我局监察大队已要求开发企业在售房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项目基本情况,请广大购房者在了解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基础上仔细甄别。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