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17-11-24 09:05:57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西工区环卫局收费中心人员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该小区住户收取垃圾费,不属于垃圾征收规定。市垃圾征收中心明文规定小区住户每月不产生一吨水量,不用收取任何垃圾处理费。
2、该小区住户的垃圾费是由物业公司收取,跟物业公司联系,物业公司不予做出合理的解释,要求留物业电话及姓名,不予配合。该问题您可以到物业公司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问题的关心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