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请法律援助,但是有一条符合经济困难标准,这个标准是多少?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17-11-01 08:21:44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
2017年我市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执行以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月人均纯收入为上限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实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有机衔接、动态调整。
具备下列十类情形之一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1.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等证件的;
2.可以证明是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供养或依靠政府、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
3.可证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
4.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5.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
6.请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7.请求保障无固定生活来源残疾人合法权益的;
8.请求保障无固定生活来源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9.申请事项法院已立案并决定予以司法救助的;
10.服役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及在我市居住的现役军人家属,其申请事项属于我市司法机关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案件的。
2017年11月1日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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