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0-16 08:38:42
尊敬的网民:
您好!知悉你反映的隆安东方明珠电梯问题后,我局立即安排伊滨区质监分局调查处理,现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隆安东方明珠现使用电梯35台,诉求人反映的是2#楼2单元电梯,现场一台停用,一台在用,电梯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2月。电梯维保单位河南殚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称10月12日早上7时20分接到物业公司电话通知,称2#楼2单元电梯困人,维修人员于早上7时45分到达现场解救,并进行故障排查、检修。现电梯已修复,投入使用。我伊滨分局人员在检查中未发现河南殚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及维保人员有违规行为。关于物业公司晚上无人值班造成人员被困问题,执法人员依据《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改正。关于更换物业公司问题,建议你向物业主管部门—物业办反映。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