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铁门镇薛村有集体厂房数间,从九十年代开始就被私人占用,在沒有通过任何流程又把大部分厂房分别卖给两位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二0一六年国家在我村建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对原来房屋需要拆除,经乡村两级政府调解,把原厂房面积与现扶贫楼门面房面积按相同面积补偿,现已使用,群众认为不合理,村干部表示卖出的是房产不含土地,门面房现在还没有定性,我认为国家对原厂房补偿后与现扶贫楼的门面天任何关连,请调处理。
铁门镇 薛村村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7-09-26 16:52:5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铁门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薛村村原有集体厂房数间,是建造于六十年代的手扶圈砖窑。长期无人管理,年久失修、破烂坍塌,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在九十年代有数名村民和村委协商后,自己出资改造,把破砖窑拆除后重建成水泥板平房,而后开发利用(开超市、卫生室、澡堂等,方便群众),并每年向村委交纳房租;直至2016年由于中央的扶贫力度加大,在镇政府和村双委的领导和努力下,决定建易地扶贫搬迁楼,需要把原房屋折除,在村委的协调下,达成拆迁协议,原占房户(开超市、卫生室、澡堂等),主动搬出。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该门面房归属权暂未明确定性,待明确后,再研究制定使用方案。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