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妇女,每年进城做三个月的羽绒服加工销售的生意,2016年9月份我租用洛阳市瀍河区机砖厂路5号做门面房,房子手续齐全,也没有签署拆除协议。2016年10月3日晚上突然拆除房子,我的全部物品被埋,事先没有任何人和单位给我说此房拆除,事后五股路办事处推到东关派出所,派出所说拆迁是政府行为又推回去,最后推到城北社区,城北社区回复说我租的房子手续齐全属实,但此路封闭了要我承担一定责任!路封闭老百姓财产就不受保护了嘛!一年了,农民要养家糊口,真受不了折腾,求政府关心弱势群体,让农民工进城打工有安全感!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17-09-22 16:58: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 自接到群众诉求事项后,瀍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即刻安排人员调查落实此事。 诉求人师某反眏2016年10月4日其在洛阳市瀍河区机砖厂路5号租用的门面房被拆,造成设备,货物,单据等物品损失的问题。经过落实,该处属于我乡城北社区(原北关村)管辖范围。我乡已经同城北社区协商,让社区调查落实情况后,尽早解决该问题。
瀍河乡政府
2017年9月25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