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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首付款发票丢失,可以补吗?
首付款 发票 丢失 购房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7-09-13 17:12: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该购房人首付款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作废后,可让销货方重新为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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