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每次乘坐出租车,无论行驶多远,都要加收1元钱燃油附加费?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7-09-13 18:08: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城区现行出租车运价是2006年制定的。2011年3月,根据市出租车汽车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并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自从2011年4月2日起,对城市区运营出租车加收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2016年8月17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6〕139号),提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2017年1月20日,《洛阳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实施。我们将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择机取消燃油附加费,一并理顺出租车运价。
最后,欢迎您及其他市民就我市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7年9月1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