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4月份初在洛阳工商银行办理面签手续,之后5月份有打电话问说什么时候贷款能下来。银行贷款经理说没有额度。后来收到通知说要去签补充协议,自愿放弃利率优惠后并同意利率上浮,这样就给放款。后来有了解到所谓没有额度,是因为银行可能听到消息央行会调整放贷基准利率,为了增加盈利,卡着一部分贷款放。附件为另一位网友类似的遭遇。本站也有许多相关投诉,银监局不会要等所有类似遭遇的百姓都来投诉才一个一个解决问题吗?请问根据2012年《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文件中的“七不准”规定第7条 “七、不得转嫁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洛阳此工商银行的做法是否属于转嫁成本给老百姓。做为金融服务机构,怎么可以如此“躺着赚钱”而且自称“银行是弱势群体”?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17-09-04 10:51:24
您好:房贷额度紧张是实情,已通知工商银行洛阳分行积极向上级行申请房贷规模,缓解市场资金需求,要求该行对双方已签书面贷款合同的,且该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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