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收到缴费的单子,但是上面的比例和金额有不对应的情况,我们缴费是先按照总金额缴费了,想咨询下调整后详细的缴费比例。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15 16:18:27
网友你好:
2017年7月份五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没有调整和变化,只是最低缴费基数有所变化,2016年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076元,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503.8元。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9%、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7%、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由单位风险程度确定,单位缴费比例0.2%-1.9%;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5%。
感谢你对社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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