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房日期从开发商嘴里说的和网上能查询的2019年6月变成2020年6,无缘无故延迟一年,连个合理的解释也没有!
2.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是万分之0.1!这样开发商还有什么违约成本?我们业主的权益一点没有,这样的合同内容也能在房管局备案?房管局不审查开发商合同内容吗?开发商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吗?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7-08-16 08:26:12
网友您好
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内容由买卖双方具体协商约定。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主要是防止一房两卖,对合同具体条款无审查义务。已告知诉求人。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