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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请问我妻子的公积金可以还我的房贷吗

    咨询一下:没结婚之前我个人名义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是我本人的名字,现在还未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我结婚之后妻子也有公积金,名下没有住房。请问她的公积金能否也为我还贷?如果不能,请问那种情况下可以

    游客 2017-08-11 评论0 浏览4588 编号 20170811005917821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08-11 09:27:5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留电话我们经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无法与您直接联系。
        如果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未婚,婚后双方可持各自身份证、增加人的户口本、结婚证到公积金中心贷款柜台添加共同还款人。
        职工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夫妻双方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每月优先从主贷人公积金账户扣款;当主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当月还款额时,不足部分对配偶公积金账户进行扣款;当主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加不够当月还款额时,对公积金贷款签约银行账户进行差额扣款。需扣款日之前,在贷款签约银行还款卡上存足应还金额,以免产生逾期。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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