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鼎城悠山郡的高层住宅业主,开发商于2017年6月下旬组织了交房,在开发商的要求下,本人先后缴纳了1年物业费、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并且强制要求业主缴纳400元(320元代理费+80元工本费)给第三方代理公司代办产权登记。在缴纳以上各项费用后,开发商才发钥匙及交房资料,交房资料中无竣工验收报告,且在随后的验房过程中发现房屋内部存在各种质量问题:多处墙面空鼓、墙面不平直、墙面阴角大于90度、墙角地面处存在水泥砂浆堆积、地坪及屋顶面浇筑混凝土后未粉刷高低不平等等问题。
随后几日,经与开发商协调,开发商对存在问题组织人员进行了返修,返修前开发商承诺3日内所有问题返修合格,在经过半个月时间后(至7月23日)仍无音信,本人于当日打电话询问了开发商,对方说已修好,并让本人到场查验。经查验,维修人员已撤场,除大部墙面空鼓进行了返修,上述其余问题仍原样未动。开发商随后承诺对存在问题再次安排返修。
作为一名老百姓,并非建筑工程的专业人士就能发现房屋的那么多问题,并且开发商给予的返修也都是基于业主发现的问题,并没有安排专业的检验人员或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及返修后验收。这样一直拖拖沓沓,本人发现一些问题开发商就让施工方修哪些问题,并且实际返修又再打折扣,何时是尽头呢?并且鉴于现在的情况,质量问题一直不能修好,而物业费等费用已经缴纳,开发商难道不应该进行相关费用的赔偿吗?
请政府主管单位为民做主,为作为老百姓、作为纳税人的普通业主主持公道!真正做到人民政府为人民!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8-03 15:41:23
网友您好:经了解业主提出的免除物业费一年的要求,相关科室正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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