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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开发商的大证没有办,购房人的房产证如何办

    伊滨区隆安明珠的开发商今年5月通知所有购房户去办理购房手续,因我买的房,约6年前已交过大部分房款,今年4月登报通知办手续,去交尾款后,才签预售合同,但问他们何时办房产证,他们回答大证没有办,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尤其是合同上没有约定。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侵犯我的权益?

    网友478847 2017-07-23 评论0 浏览1923 编号 20170723212928510 [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07-24 18:08:02

网友你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期限、及违约责任都有明确的约定。
第二十条  房屋登记
(一) 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 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
有权证书,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
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年息_%计付利息,如因政府及其管
理部门原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能按时完成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三) 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
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_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以上条款按双方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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