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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泊车位内被交警贴罚单,谁之过

    泊车位内被交警贴罚单----谁之过?

    2017年6月份,偃师市城关镇槐新南路市政工程管理处大门口路边被公安交通管理规划四个泊该车位,方便市民停车,附近的居民和单位上班人员及商户一致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做法点赞。但近期,蒋先生享受停车方便的同时,同样深受泊车位“之害”。

    2017年7月17日下午,偃师市民蒋先生,像往常一样将自己的车辆按规定停放在上述位置的泊车位内,10分钟之后,车上被放了一张未显示车牌号、交通警察名字等基本为空白内容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当时同行的朋友调侃说:“你在停车位内按规定停车,不违章,单子上啥内容也没有,这可能是别人没有占到车位,故意恶作剧的结果,不用管它”。当时,蒋先生按照“违法停车告知单”上预留的电话(67717817)多次拨打核实,但该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

    2017年7月19日,蒋先生到偃师市交通警察大队办事,顺便持“违法停车告知单”到违章车辆室查询,查询后得知,按违章停车已上传违章处理平台。当时领导接待岗无人值班,缺岗。蒋先生当即向违章处理室投诉窗口讲明情况,投诉窗口的民警告知:“偃师市城关镇槐新南路市政工程管理处大门口的四个泊该车位,大概是2010年规划的,一直使用,大概在2015年被取消掉,画上禁停字样,现在的停车位是2017年6月份又新画的四个泊车位,你被贴单是交警认为这位置还是禁停,这四个泊车位重新规划之后交警队领导没有开会通知,你即使在停车位内按规定停车交警仍然会给你贴罚单,这种情况你去找法制科处理吧,我们知道不应该贴罚单,但我们解决不了”。随后,蒋先生到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6楼的法制科,见到法制科的田姓工作人员,蒋先生讲明情况后,田姓工作人员积极电话联系沟通相关人员,之后让蒋先生 “违法停车告知单”原件交给他,他在后面写了蒋先生的名字和电话,让蒋先生先回去,他们想办法解决。时至今日,3个工作日已过去了,上述“违法停车”信息仍在偃师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违章处理平台上显示。

    出现上述蒋先生的遭遇,是泊车位不应该规划?是偃师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管理、执行不到位?是偃师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雇佣的临时协警罚单任务太重,为完成任务草率开单?还是泊车位用来当摆设?泊车位内被交警贴罚单----谁之过?

    游客 2017-07-21 评论2 浏览2319 编号 20170721122419374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07-25 17:59:10

网友您好!经核实,由于施工人员失误,在夜间施工时,将取消的停车位重新施划,造成误拍。我们已与洛阳市交警支队申请对本次违章予以撤销!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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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现在上述的停车位,每天都有车停在车位内,是否能停车,请尽快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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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述的停车位,现在能不能用?停车会不会被贴单?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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